貞豐:遮擋號牌真糊涂!駕駛證記12分罰款100元
9月16日,在黔西南州貞豐縣,一老司機駕駛遮擋號牌的車輛上路行駛被交警查獲,被一次性記12分。
當日,貞豐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北盤江交警中隊在轄區(qū)開展“一盔一帶”整治行動。16時許,只見一輛輕型欄板貨車緩緩駛來,隨后執(zhí)勤交警示意該車靠邊停車接受檢查,只見該車前車牌中間被一張紙巾擋住。駕駛員楊某稱:自己很早在那邊賣西瓜,怕被拍到,就把車牌遮住了,回家的時候忘記撤掉了。
民警對駕駛員故意遮擋號牌的違法行為進行了教育,告知其故意遮擋號牌屬于嚴重的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切莫心存僥幸、自作聰明觸犯法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規(guī)定,駕駛員楊某將被處以駕駛證記12分,罰款100元的處罰。
(羅丹梅)
責編:盧生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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