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仁縣“四張清單”“五項制度”全面落實“兩個責任”
亮點黔西南訊 近日,黔西南州興仁縣建立“四張清單”“五項制度”,全面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jiān)督責任“兩個責任”,以反腐倡廉建設實際舉措取信于民。
“四張清單”細化責任目標。一是建立黨委(黨組)領導班子主體責任清單。把黨委(黨組)領導班子責任細化為6個大項18個小項。二是建立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第一責任清單。把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責任細化為4項責任目標。三是建立領導班子成員主管領導責任清單。把領導班子成員責任細化為3項責任目標。四是建立紀委(紀檢組)監(jiān)督責任清單。把紀委(紀檢組)的監(jiān)督責任細化為8項具體工作目標,要求從根本上把監(jiān)督責任履行好。
“五項制度”強化責任落實。一是建立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專題報告制度。二是建立各級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向上級紀委全會述廉述責制度。三是建立完善談話制度。四是建立檢查考核制度。五是建立嚴格責任追究制度。(羅紅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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