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義公路局提高辦事效率 給群眾帶來方便和實惠
亮點黔西南訊 “你交來的各種申報資料齊全、合符法定程序,你的許可手續(xù)將在兩個小時內就可以辦理完畢。”近日,前來興義公路管理局路政支隊辦理跨越公路設置廣告牌許可手續(xù)的李某驚愕得半天才回過神來,沒想到公路管理局辦事效率真快,這是《興義公路管理局一次性告知制度》(以簡稱《制度》)的實施給辦事群眾帶來的便捷和實惠。
貴州省興義公路管理局共管養(yǎng)國省干線公路947公里,下轄八個路政大隊、一個直屬稽查大隊、八個超限運輸檢測站和兩個流動超限運輸稽查點,共有60余名路政執(zhí)法人員和150名治超稽查人員,要做好947公里國省干線公路巡查工作和每天檢測一萬余輛各種貨運車輛,工作量之大可想而知。該局領導班子深知肩上責任的重大,認為必須以科學發(fā)展的觀點改變工作作風,做一個負責任的行業(yè);必須提高路政管理工作效率和質量,提升路政管理便捷高效的服務,這樣才能更好地踐行交通運輸部的“三個服務”,切實堅持群眾至上、熱情服務、為群眾提供便利,讓群眾滿意,出臺了這個《制度》。
筆者帶著對一次性告知制度疑惑走訪了有關部門,據該局黨委書記周建華的解釋,一次性告知制度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首次申請辦理事項時,工作人員即一次性告知所辦事項需要的材料、程序和時限等內容,并依據相關規(guī)定即時作出受理、補正或不受理答復的工作制度。
《制度》對經辦人員作出了嚴格的要求:
一是經辦人員在接待過程中,凡屬于本人職責權限內的工作,必須按程序認真辦理,并將辦理結果即時告知辦事人;凡不屬于本人職責權限內的工作,應主動協(xié)調或引導;
二是經辦人員對當事人需辦理的有關事務或咨詢的有關事項負有一次性告知的責任。即一次性告知辦事人員有關辦事的政策法規(guī)依據、辦事程序和具體要求,一次性告知能否辦理。
三是能辦理的事項應及時辦理,條件不符或手續(xù)、材料不完備的,應一次性告知相關要求、條件和需要補辦的手續(xù)、材料、辦理程序、辦結時限;不予辦理的,要說明不予辦理的原因和理由;
四是對辦事人所辦事項涉及多個部門的,經辦人員應幫助其咨詢了解,并將結果告知辦事人。對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性文件規(guī)定不明確等特殊情況,應及時請示報告。
《制度》還對工作人員作出了禁止性規(guī)定,即不準對辦事人員態(tài)度生硬、冷漠、不準推諉扯皮、不準態(tài)度惡劣、不準使用文明忌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