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20余萬元越野車并開店 男子爭當貧困戶不成擾亂秩序被行拘
5月2日12時許,興仁縣公安局潘家莊派出所接報警稱:有人在潘家莊鎮(zhèn)下溪村委會擾亂單位秩序,阻礙脫貧攻堅工作的開展。接警后,潘家莊派出所民警及黔西南州公安局派駐護航興仁脫貧攻堅民警前往處置。
經(jīng)現(xiàn)場調查得知: 2018年5月2日10時許,潘家莊鎮(zhèn)下溪村委會在迎接興仁縣級脫貧攻堅交叉檢查時,村民李某某到下溪村委會活動室找到潘家莊鎮(zhèn)黨委書記反映土地及貧困戶的識別問題,潘家莊鎮(zhèn)黨委書記接待李某某并聽取反映的問題后,現(xiàn)場給予了李某某解釋和答復。因李某某購置有一輛價值20余萬元的JEEP指南針越野車,并在興義市開有店面經(jīng)營生意,不符合貧困戶識別標準,但李某某不聽勸阻,無理要求下溪村委會將其識別為貧困戶。因村委會沒滿足其要求,他就到村委會活動室鬧事,并不聽勸告,嚴重擾亂村委會正常開展脫貧攻堅迎檢工作。
最終,李某某因擾亂單位秩序被興仁縣公安局給予行政拘留九日處罰。
(張坤 劉麗芳)
責編:王亞 江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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